问政问题 编号:102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7-12-15 22:13 发表于 浙江
社保家庭共济问题怎么解决?

我是龙泉市民,想咨询一下,在社保的公众号上连亲情社保,看到有好多关系可以选择,是不是这上面显示的这些关系的社保卡都可以相互绑定然后给家人使用,比如说,爷爷奶奶社保卡里的历年余额,可以跟孙女关联,然后给孙子使用吗?还是只有限定的哪些关系才可以用那个家庭共济的?用这个的话,是要拿社保卡去刷卡,还是在社保微信里直接扣费还是怎么操作的啊?请求指导。

问政部门: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7-12-16 00:13 发表于 浙江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根据您对家庭共济的提问我们作以下解答。

按照我省的相关规定,个人账户历年结余可用于家庭成员之间互助共济,具体如下:

 1.人员范围

互助共济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体现在亲情社保关系中是爸爸、妈妈、爱人、儿子、女儿。爷爷奶奶社保卡里的历年账户余额不能共济给孙子孙女使用。

 2.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范围

近亲属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时,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的治疗性门诊医疗费用(包括特殊病种费用);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3.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在手机微信“丽水掌上人社”公众号中自助办理,自授权次日开始生效,被授权人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将从授权者的个人帐户历年结余支付。

4.授权的近亲属每次就医结算时,使用个人帐户结余上限为1500元,每日上限为3000元。

5.授权和被授权者,均可以随时解除授权关系。

6.未尽事宜,可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个人帐户使用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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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2-16 0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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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2-15 22:13:21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人力社保局
  • 2017-12-15 22:13:21
    龙泉市人力社保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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