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根据您反应情况,我局第一时间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
消保委反馈:您于今日对一起消费纠纷进行了电话咨询,消保委工作人员也及时回复了您的咨询事项,未以不受理回绝您。因电话中您未提出调解和举报等相关要求,故未立案受理。
您可于法定工作时间,携带个人身份证件,以及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流程,存在的问题,和销售方的协商过程和结果,自己的投诉诉求等相关资料,前往消保委(华楼街395号,315办公室 0578-7122392)申请调解。您也可通过http://www.12315.cn/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网上调解或举报申请。
受理后,消保委工作人员将会组织相关涉事方进行消费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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