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9-10-25 17:11 发表于 浙江
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我局塔石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已到达现场勘察并询问现场负责人及大沙社区、东岭村相关人员,经查,此块地块为东岭村集体用地,该块工地与东岭村第一小队签用租用合同,作为钢管仓库使用。经过相关了解,扬尘与噪音出现的主要原因为:1.车辆来往产生扬尘;2.运输车辆装卸钢管产生噪音,时间为早七点至下午五点左右。扬尘问题我局已责令负责人整改,其表示接下去将通过喷淋等方式降低现场扬尘;物料装卸噪声方面暂不属于我局职能管辖范围内,我局工作人员已与街道已对该工地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建议您同时也向其他部门反映,感谢您对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