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129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4-05-04 16:44 发表于 浙江
联建房相关

目前如果买农民联建房。我和卖方签的合同有没有效用。

问政部门: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4-05-05 11:06 发表于 浙江


    你好!    如果你购买的农民联建房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或集体拨用且你非该集体成员,那么合同无效。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规定: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低于市场价交易的,政府应当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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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5-05 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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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5-04 16:44:31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国土局
  • 2014-05-04 16:44:31
    龙泉市国土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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