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龙泉市委 回复
答复时间:2020-02-16 12:21 发表于 浙江
你好,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
《关于印发全市商贸服务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龙防控办〔2020〕47号)文件,商贸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核准流程为:经营主体提交申请复工,交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初核,再由市评估核准小组评估核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方可复工营业,并由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监管。电商园区内的电商企业统一由电商园区申请复工。具体事项请联系我单位电话0578-7262113,感谢你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