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根据《龙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5号)》,目前丽水市内(除青田县、庆元县)返回龙泉市方式如下:非集中隔离人员和非居家隔离人员(含隔离解除人员)向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当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申办通行证明,一律使用《丽水市防疫期间个人通行证明》。高速公路、国省道、小区(村)等防疫检查点凭通行证明予以放行(电子版具有同等效力),此类人员抵达后无需实行隔离。
丽水市外人员返龙时间视疫情情况而定,我们会根据疫情情况第一时间调整来龙返龙相关规定,请通过龙泉新闻网、掌上龙泉等官方渠道关注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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