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1382
发帖人:123 发布于 2020-02-18 12:45 发表于 浙江
闻所未闻同一区块建设用地相隔十多年又以耕地报批建设用地?
本村龙渊街道五村坐落在“新村前″及“宝恩湾"(即民生医院周边)地块,面积4.2公顷耕地早在2001年报批建设用地,令人不解的是在2014年11月20日甲方龙泉市(原国土局)统征办,乙方龙渊街道五村村委会,丙方龙渊街道办事处。三方法人代表,公章,签印在上面为何两项合计l64多万元补偿款没到位?该协议印着“30日内完成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工作,丙方应当督促乙方做好征地补偿费分配和地交付工作″。如今该地块房子已好几年了?该款又到哪去了?
2、耕地转换为建设用地须省级批准“宝恩湾"等地块当时征地补偿费己付到位,但是到2014年该建设用地怎么又以耕地向省级报批为建设用地?请问己是建设用地转换成为耕地程序是怎么报批的请解释?
3、该协议第三条,第3款.第四条,第3款,其中第四条第一款“……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承担"。这个集体指谁?本村村委会是一毛钱没承当的呀!望解答该条该款?
4、由于本小队2000年6月二轮承包田恰恰分配在“宝恩湾″地块没多久该地块被征用征地所(原国土局)征地协议上印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民政局需建设老年福利院……"。2014年11月20日又以耕地报批建设用地。如今只好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求解答望不要选择性回答以上问题请勿或给个电话号码让我们自己咨询,望相关工作人员就直接答复在问政直通车网页上就好了,以便让更多的广大群众详细了解伟大、正确、光荣、的执政党政策法规,谢谢!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龙土征协字【2014】B053号 征地单位:龙泉市统一阵地拆迁办公室。
被征地单位:龙泉市龙渊街道五村村委会。?
征地参与单位:龙泉市龙渊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龙渊街道(2014)?6井12地块
一、甲方征收乙方坐落在“宝恩湾?".集体所有土地面积0.8438公顷其中耕地0.4596公顷,开发园地0.1939公顷,建设用地0.1903公顷
二、甲方和乙方已将本次征地的?勘测定界成果告知乙方,并经乙方确认(附征地勘测定界图)
三,本次征地甲方按照《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泉市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龙政发【2014】55号规定实行补偿
一级区片?
1、面积(公顷)0.6499补偿标准(万元/公顷)80合计0.6499公顷补偿费用51.992(万元)面积公顷0.1939补偿标准(万元/公顷)75合计0.1939公顷补偿费用14.5425(万元)
2、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
一级区片
面积(公顷)0.6499补偿标准(万元/公顷)150合计0.699面积公顷补偿费用97.485(万元)以上两项征地补偿费用合计164.0195万人民币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标准按实补偿:
上述补偿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按照规定制定分配方案。?负责分配管理和使用。丙方对乙方的分配方案进行审核监督,并将分配方案存档。
四、本次征地甲方按照《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泉市……通知》(龙政发[2014]55号。决定进 行补偿安置。
1、社会保障:安排24人参加被农民社会保障……参保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承担。
3、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泉市……通知?(龙政发[2014]55号)实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
六、甲方应在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征地补偿费支付后,乙方应当做好被征地农民的有关工作,在三十日内完成征地补偿 的分配工作,将土地支付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丙方应当督促乙方做好征补偿费分配和土地交付工作。
九、本协议于2014年11月20日签订,一式八份三方各执一份,其余由相关部门备存。
甲方:龙泉市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
乙方:龙泉市龙渊街道办事处五村村委会。?
丙方:龙泉市龙渊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