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在拆迁中如果认定为违章建筑的,根据《龙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征收办咨询电话:7112768、7113362
龙泉市征收办
2020年3月2日
网信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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