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0-03-04 13:59 发表于 浙江
市民朋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棚户区改造红线划定是根据市政府房屋征收计划和市政府年度计划确定后再进行红线公示。危旧房改造根据《龙泉市城市规划区内危旧房改造管理暂行办法》(龙政办发〔2013〕180号)执行,根据文件规定危房改造管理划分为城市核心区、非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三个区域实施分类管理。如果要求危旧房改造,应由产权单位提供相应权属材料与我局进行对接,经现场踏勘后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回复。联系电话712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