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3月28日龙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第28号)通告第一条:
一、全面开放各类公共场所和经营性服务场所(除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和线下培训机构外),促进我市生产、生活秩序的快速全面恢复。
具体全文您可点击查阅http://lqnews.zjol.com.cn/lqnews/system/2020/03/30/032370396.shtml
我市已全面开放各类公共场所和经营性服务场所(除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和线下培训机构外)。具体您可咨询龙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721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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