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1669

发帖人:市民D  发布于 2020-06-30 17:14 发表于 浙江
电动车搭载人员只能12岁以下?
看龙泉交警将重拳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内容,其中之一是“不按规定搭载(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人员)”,请问为什么电动车只能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人员?抓到了有什么处罚措施吗,要罚款吗? 请问让接送初高中生(13-18岁)的家长怎么办?还有一些因为年迈或者身体健康等原因导致驾驶能力欠缺的人员,又说不能让他们自己骑,那又不能坐后面,怎么出行? 对龙泉市民而言,电动车已经很多了,如果再不能搭载人,到时候人手一辆电动车,道路更加拥堵,可能会加剧安全隐患。 而且根据大部分龙泉市民的经济状况,都购买机动车的可能性不大,用电动车作为出行工具的概率依旧很高,对部分人而言目前乘坐电动车后座也是不可避免的。 此外,《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里也没有这个搭载人的年龄规定。那么为什么我们市要有这样一个年龄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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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部门:龙泉市交警大队

龙泉市交警大队 回复

答复时间:2020-07-01 15:26 发表于 浙江
这位群众,您好。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若违反规定,要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因年迈或者身体健康等原因导致驾驶能力欠缺的人员,应当避免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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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01 15: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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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01 15:26:30
    龙泉市交警大队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0-07-01 11:40:23
    龙泉市交警大队已受理
  • 2020-07-01 09:12:15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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