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反映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通告》〔2018〕第9号职能划转,28条“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的处罚”由市公安局划转至市行政执法局;
二、 建议您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者向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反映。
感谢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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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通告》〔2018〕第9号职能划转,28条“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的处罚”由市公安局划转至市行政执法局;
二、 建议您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者向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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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通告》〔2018〕第9号职能划转,28条“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的处罚”由市公安局划转至市行政执法局;
二、 建议您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者向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反映。
感谢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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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通告》〔2018〕第9号职能划转,28条“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的处罚”由市公安局划转至市行政执法局;
二、 建议您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者向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反映。
感谢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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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通告》〔2018〕第9号职能划转,28条“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的处罚”由市公安局划转至市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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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那么大 2020-09-09 17:32发表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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