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您好:
我从丽水教育网上看到教师职称评定条例: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通用技术、劳技学科教师,每年必须带好至少一个课外兴趣小组,课外兴趣小组带队情况经学校考核合格以上者,其任职年限可视为班主任年限。
那么教师从事德育部门、学生部门、团队辅导、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教务员等工作经历是否视为班主任工作经历呢?特别是大学校20-30班级,政教员和教务员工作量并不比班主任少,也不会比音体美工作量少的!请问可视为班主任年限是由学校规定还是教育局明文规定呢?
您好!根据龙教〔2005〕33号文件,评审教师职务班主任工作年限有具体要求:1.评审中高和小高的班主任年限不少于5年或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不少于3年;2.评审中一职务的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4年或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不少于3年;3.学校党政负责人,工、团、队负责人,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其任职年限可视为班主任工作年限,音、体、美、实验教师要主动配合班主任工作,并在组织和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方面成绩比较突出;4.评审初级教师职务的,班主任年限可适当放宽。
评审教师职务班主任工作年限具体要求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教育教学的实际制定,并报丽水市教育局备案。
如有需要请咨询教育局人事科,电话7763727。
网信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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