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龙泉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轮候制度。住房保障实施部门根据房源情况确定选房家庭数量,通过公开方式产生选房顺序号。符合条件未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进入轮候,轮候期为两年,轮候期内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轮候期届满后轮候资格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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