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文件第七项33条,我局已将违规违建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您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文件第七项33条,我局已将违规违建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您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文件第七项33条,我局已将违规违建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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