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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问题
编号:1874
发帖人:蒋有辉 发布于 2021-01-01 22:00 发表于 浙江
关于河阳公寓二期电动车充电配套设施
请问我们河阳公寓为什么没有配备统一电动车,电动汽车充电的地方,目前的状态是所有人都是放楼梯口充电,安全隐患极大,我们是下乡脱贫小区,请问房地产以及市农办和当初验房的相关单位的负责人我们这么新的小区为什么连这么基本的生活配套设施都没有你们是怎么通过验收的?我们需要,很需要。目前我们的状况是物业委员会没人管理,不过这个事情我会持续关注下去的!请回复
问政部门:龙泉市信访局
龙泉市信访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1-01-07 21:15 发表于 浙江
您好,住建局答复:目前,住宅小区建设没有强制性指标要求安装充电装置,你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要求,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筹集资金,委托有资质单位建设小区充电装置。
当前状态:
已答复
问政网友回复
共有 3 条回复
请问已受理是什么意思?也没个回复,能给我个回复吗?谢谢
蒋有辉 2021-01-06 08:48发表于 浙江
我可以继续提问吗?你们没有强制性的要求,难道是因为我们龙泉没有发生过因电动车充电问题引发重大的火灾或者是其他安全事故隐患吗?那么请帮我问消防部门,电动车放楼梯口充电合法吗?如果不合法,那么请问相关部门以及农办,我们老百姓的代步工具该怎么合理合法安全的充电。下面我想提提我自己意见,我们河阳公寓交房5年都没到,眼前这么严重的问题,当时购房通过农办,那么现在农办应该牵个头,让房地产把这个隐患给补上,这个问题不该让老百姓买单,之前我说了,我们这物业委员会不管事,我也是没办法了,希望政府能够重视!不然每天睡觉都不安心,楼梯口每天都有那么多不定时“炸弹”希望政府能给我们办点亲民的实事🙏谢谢
蒋有辉 2021-01-07 21:48发表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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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7 21:15:30
已答复
2021-01-07 21:15:28
龙泉市信访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2021-01-03 14:49:10
龙泉市信访局已受理
2021-01-03 14:35:06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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