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1-01-19 10:53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通告{2020}14号已确定的相关工作职责边界,我局执法人员已前往现场查看,并将现场情况及您反映的线索向龙泉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函告移送,请求对该违法线索进行处理,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回复我局。截至目前,我局尚未收到复函。鉴于以上情况,建议您后续拨打12345(投诉举报受理电话),继续提供相关线索或询问工作进展。如您对本次回复存在疑问建议您拨打0578-7753712,我局工作人员会为您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