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
目前,我市对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龙人员及市外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和其他进口货物相关工作的来(返)龙人员有详细的健康管理措施,详见《龙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3号)》。提倡无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省外来(返)龙人员,应到市人民医院接受核酸检测。
根据《关于完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4号)文件要求,处于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应尽量控制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得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目前,整个龙泉市域都参照“农村地区”进行疫情防控管理。
此外,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形势的变化随时作相应调整。
网信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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