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191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7-06-09 16:56 发表于 浙江
幼儿园建筑顶楼阁楼可否当做学生午睡房间

龙泉市教育局:

        您好!

       请问国家是否对幼儿园学生的生活环境有所规定?如果有请用具体数据回答我以下问题(正面回答勿打官腔):

        学生人数与午睡的寝室面积有比例规定吗?午睡寝室的内部建筑高度有没有规定?能否在建筑的顶楼阁楼设置午睡区域?教学、生活区域消防通道及消防通道数量、设施有没有具体规定?

        龙泉市实验幼儿园(哈灵)已将部分学生安排在闷热的并且只有一个消防通道的阁楼里午睡,此事贵局是否知情,是否在贵局的监管职权范围之内?不合理扩招导致学生生活区域紧张是否合理合法?

问政部门: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教育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7-06-13 23:49 发表于 浙江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省二级幼儿园活动室的要求是: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生均2.5平方米以上,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生均1.8平方米以上。两者之和少于2.5平方米或两者分设少于1.8平米扣0.5分。办园规模要求:平均每班幼儿数控制在30人左右,小班适当减少,大班不超过35人。超5人以内扣0.2分;超5人以上不得分。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活动室、卧室、专用活动室等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1米;幼儿午睡应设置在有消防通道的安全区域。

龙泉市实验幼儿园现中班到下学期升大班时,要调换教室并计划届时将大班幼儿安排在阁楼午睡一事市教育局已知悉。6月9日(周五),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接到家长电话反映,当即就向实验幼儿园园长了解情况;6月10日(周六)下午,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学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到实验幼儿园实地察看三楼教室及阁楼情况;6月12日(周一)上午,市教育局又召集实验幼儿园孙董事长、实验哈利集团陈总经理、实验幼儿园园长等人在市教育局商量解决此事。

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幼儿园必须把幼儿的安全与健康放在第一位,阁楼部分不符合幼儿午睡用房的条件,不允许安排幼儿在阁楼午睡。实验幼儿园向教育局承诺会妥善安排相关工作。6月12日(周一)下午教育局已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来电家长。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您可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7768067,或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电话7763767进行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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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6-09 16: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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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6-09 16:56:39
    龙泉市教育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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