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1951

发帖人:季先生  发布于 2021-03-03 21:40 发表于 浙江
肝癌报销比例
龙泉人 在温州医院 住院以及药物报销比例为多少? 总花费4.7万元 最后就报了2万?
问政部门:龙泉市医疗保障局

龙泉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1-03-05 10:49 发表于 浙江

市民朋友:您好!您咨询的“龙泉人 在温州医院 住院以及药物报销比例为多少? 总花费4.7万元 最后就报了2万?”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龙泉参保人员在温州就医的报销比例:全民医保第二档参保人员(原农保)今年第一次住院为:【(总金额—自理—自费)*0.9—1000】*0.69,非第一次住院为【(总金额—自理—自费)*0.9】*0.69;全民医保第一档在职人员(原职工医保在职人员)今年第一次住院为:【(总金额—自理—自费)*0.9—1000】*0.83,非第一次住院为【(总金额—自理—自费)*0.9】*0.83;全民医保第一档退休人员(原职工医保退休)今年第一次住院为:【(总金额—自理—自费)*0.9—1000】*0.86,非第一次住院为【(总金额—自理—自费)*0.9】*0.86。详见附表。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还有疑问可拨打0578-7126560咨询。

       附表:

全民医疗保险一档(原职工医保)待遇表
就医类型 起付标准 机构类型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大病保险
基金支付合计
支付额15万以下 支付额15万以上
在职 退休 支付比例 支付限额
住院 1000元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92% 95% 90% 30万    注:其中门诊支付限额5000元,慢性病根据病种不同,支付限额相应提高1000元-5000元 70% 45万 75万
二级及以下医院 87% 90% 注:大病保险可报费用为门诊和住院及特殊病种自负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费用、大病特药费用,起付标准为2万
三级医院 83% 86%
特殊病种 (市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87% 90%
(市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83% 86%
门诊 基本账户额度 市内(签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70%
市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未签约)、等级医院 50%
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40%
慢性病门诊 市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80%
市内等级医院、慢性病定点药店 60%
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50%
全民医疗保险二档(原城乡医保)待遇表
就医类型 起付标准 机构类型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大病保险
基金支付合计
支付额10万以下 支付额10万以上
参保地 非参保地 支付比例 支付限额
住院 1000元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84% 80% 70% 18万    注:其中门诊支付限额3000元,慢性病根据病种不同,支付限额相应提高1000元-5000元 70% 45万 63万
医共体牵头(二级)医院 79% 75% 注:大病保险可报费用为门诊和住院及特殊病种自负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费用、大病特药费用,起付标准为2万
其他二级及以下医院 75%
三级医院 70% 69%
特殊病种 (市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75%
(市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69%
门诊 300元 市内(签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60%
市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未签约)、等级医院 40%
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30%
慢性病门诊 市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70%
市内等级医院、慢性病定点药店 50%
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40%
备注:
1.医保基金支付均按政策可报费用计算,可报费用=总费用-自理费用-自费费用;
2.自理费用:目录内药品和诊疗项目需先由个人自理的费用、转外就医需承担的转院自理费用、起付标准费用;
3.自费费用:不符合基本医保目录规定的药品和项目产生的费用;
4.市内就医均应实时刷卡结算,市外门诊统筹待遇限于实时刷卡结算;
5.参保人员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待遇按三级医院标准;
6.转外就医自理比例为市外省内10%;省外境内20%;
7.二档参保人员通过转诊平台上转至三级医院住院的,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仍按70%,                                                                 由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下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报销比例提高至89%;
8.已完成肺结核特殊病种门诊备案的参保人员,年度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为300元;
9.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1万元,报销比例80%,取消支付限额;
10.如有与正式文件不符之处,请以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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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05 10:49:17
    已答复
  • 2021-03-05 10:49:15
    龙泉市医疗保障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1-03-04 21:49:22
    龙泉市医疗保障局已受理
  • 2021-03-04 11:46:38
    问题移交至龙泉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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