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政府办 回复
答复时间:2021-03-24 16:11 发表于 浙江
市民朋友:
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处置人行道违停的过程中,一直秉持着人性化执法的原则。一方面,在组织整治人行道违法停车前,我局线上通过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线下通过发放《人行道禁止停车温馨提示》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另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车主在现场的违停车辆进行劝离,引导其前往附近停车位停放,对车主不在现场的违停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同时,我局打造的智慧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已投入使用,在我局公众号单独开辟智慧停车板块连接泊客停车系统,市民可以通过GPS定位等功能看见各路段剩余停车位数量及位置。感谢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2、交警大队在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方面。自2021以来,我大队依托春节假期、城区电动二三轮车整治、两会安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契机,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坚持教育与处罚原则,严厉查处乱停乱放、压黄实线、随意掉头、二三轮车不按规定上路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为加强整治力度与宣传效果,我们采取了现场抄牌、电子警察抓拍公众微信号“曝光台”等多种硬措施,切实排查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3、交警大队在交通安全配套设施方面。大队在明确了现有交通安全配套设施规划和设置后,充分发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克服建设资金有限等困难,不等不靠,超前谋划,先后完成城区剑川大道与剑池东路(国大路口)等交叉路口的优化工作,并在剑池西路与公园路路口等地优化警力配置,采取定点配置与铁骑不间断巡逻的方式,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不断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