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1-05-18 15:57 发表于 浙江
目前执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为:1、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个人每年 3000 元、5000 元和 10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2、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
您可以通过浙里办查询最新政策信息,或者关注“丽水人社”“龙泉市掌上就业”微信公众号了解丽水市各类就业创业政策,或者致电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处(0578-7766252)了解具体政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