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1-06-03 15:26 发表于 浙江
亲爱的网友:
你于网络平台上提出“关于“以房换地”相关情况的咨询”已收悉。感谢你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城区留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是给村集体发展集体经济使用,和农村宅基地是不同的概念。《关于进一步开展“以房换地”工作的实施方案》,其实是通过了一系列征收、讨论、听证、公示等程序,并非你所说的走个过场。“以房换地”工作的最终目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品质形象,科学合理布局城市空间,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