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209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4-06-20 03:30 发表于 浙江
有关户口薄事件

               尊敬的领导们:

    您们好!非常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处理我的投诉。但我还是有所疑问:

    一、户口薄是两个工作人员办的。在第一页上却只有一个工作人员的姓名,看着象男的姓名,所以我推测:应该是里面办事工作人员的姓名,而没有窗口输入电脑和打印户口薄的工作人员的姓名。希望窗口办事工作人员的姓名更应该输入电脑而且打印在上面。

    二、当今网络发达的民政局和公安部还没有联网吗?已婚的要带上结婚证、未婚的要带上单身证明是吗?

    三、带上毕业证书这个是很方便的(但是工作人员能辩认出真假毕业证吗?),另外,为什么工作人员都不给通知和提示就以“小学毕业”输入电脑然后打印制成户口薄盖上公章办好了呢?

    四、我户口所在地址是:浙江省龙泉市剑池街道芳野村,户口薄里面根本没有“大沙”两字,而且每一页上都打印有“龙泉市公安局剑池”的字样,所以我希望贵单位还是把公章更正为“龙泉市公安局 户口专用 剑池派出所”的公章才会是正确的,而不是“龙泉市公安局 户口专用 大沙派出所”的公章,还有原来的户口薄上又盖的是“龙泉市公安局 户口专用 水南派出所”的公章。请问这公章为什么盖得如此的不统一在有剑池街道的时候,我们芳野村就属于剑池街道管辖了,我们芳野村属大沙乡内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到现在都没有“大沙乡”了,不知道领导们是否真的完全调查正确和清楚,是否被下级忽悠?如果非要盖成“龙泉市公安局 户口专用 大沙派出所”的公章,希望您们在百忙之中还请出示:龙泉市公安局剑池派出所和龙泉市公安局大沙派出所各所管辖的范围的依据或文件。谢谢!                                                                                   

【附件:记得近十六、七年前发生的一件事!!!那时候普遍人都还是骑自行车的,而且要办证的。办证后的自行车前上方敲有钢印号码的,有段时间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在路上执行管理自行车,那天,我骑着自行车在路上被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拦截下来,我的证件没有带在身上,于是工作人员叫我留下车回家取证再到中山路的车管所领回,还说如果没办证要带10元钱办证,我回家拿了证件去领车,结果工作人员看了证件还是不给还自行车,说上面的钢印是乱的,还说很可能就是贼车,我当时和他解释了有给这辆车办过证的,但那男交警(他家就住在浙江省龙泉市贤良路的官仓弄路口那,那时看上去年龄就较大,后来我偏偏还经常在路上见过他,他长得矮矮的、胖端端的,成天穿着那套制服,咳一声真的象G叫一样特响亮,而且他在家门口附近经常会习惯性的咳一声的,很远就能注意到他,所以特别好认,而且记得这件事在同一天里我不甘心去那领两次,第一次姓李的陪我去,第二次姓夏的陪我去,他俩都在政府机关单位上班,因为那时他们俩是我的老板和亲戚。),那男交警当时对我还特别凶,说我有证也没有用,就是不给还我车。我那时那么小,真的被他吓坏了,当时对我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明明办过证的自家买的自行车还被说成是贼车,真的别提有多难受了,到现在还心有余悸,那时候身上、家里都还没用上通讯设备,陪我去的人也只是劝我回来再说。后来只好弱弱地去借了辆自行车马上又回家,幸好我家不是特别远的乡下,之前这辆自行车是家人买来给我用,证件也是家人给办的,不是我亲自办的证件,到家才知道,原来是当时敲号码的工作人员可能力气不够大,第一次号码敲不明显而且敲歪了,又敲了几遍,才把号码敲好,还对家人说,就这样没事可以用的(事实钢印其实也没法改了啊)。证件也拿到手上了,也没留意这事,所以我也就不知道。敲号码是一个工作人员,拦车又是另一个工作人员。后来我家人和我一块拿着证件到车管所把这件事解释清楚了,才放车给我领回家。——这件事情虽不是很大的事情,但是对我当时来说还是挺劳民伤财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我还被说成骑贼车,在我的心里还留下了抹不去的阴影和烙印。——所以现在到政府窗口办事我得非常非常的小心,真的很怕很怕这样的历史再次在我身上重演!希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办证时多多检查和核实,多多站在民众的位置上为民众办事,也多多听听民众的正确意见和建意,更要多多体谅民心。谢谢!】

谁伤害过我,谁击溃过我,这虽不是很要。重要的是谁让我重现笑容。希望政府部门有关领导们和工作人员们能让我重现笑容!谢谢!!!!!

最后,非常非常的感谢政府直通车,这个网络软件是哪位伟人提昌和发明的呀?让民心畅通无阻,真的太感谢了!!!!!

问政部门:龙泉市公安局

龙泉市公安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4-06-30 22:40 发表于 浙江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1、关于工作人员名字的问题:户口薄上显示的工作人员名字主要取决于用哪个工作人员的常住人口管理系统打印户口薄,因此不可能出现两个工作人员的名字。当事人说的户口薄上办理工作人员的落款格式是由省厅统一规定,我们无权修改。

2、由于各种原因,民政部门的个人婚姻信息和公安常口信息数据尚不能共享;

3、关于户口簿上“小学毕业”的问题:一、由于龙泉户口管理工作经历时间较长,管理体制、制度、方式变动较大,农村在未建立派出所前一般是以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为管理的主体,当时的条件,只有纸质档案,无电子户籍系统。后来户口迁龙泉市户籍管理,乡镇将户籍管理移交至公安部门时,户籍民警无法在海量的信息中核对纸质文档,只能将全部信息一同被电子化,输入到了电子户籍系统当中。二、当时,初始数据导入电脑系统时,可能当事人年纪还小,只有小学文化,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学历也高了。但是当事人没有到公安窗口更改,所以一直都是“小学毕业”,当事人需要提供本人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就可修改。

4、龙泉市区域管辖一直未予调整,龙泉市剑池街道芳野村确实是属于大沙管辖的,因此当事人户口簿上,我们仍然盖大沙派出所的公章。各派出所管辖范围、依据,由于内容较多,篇幅限制,请您到公安窗口咨询或者直接拨打我们咨询电话726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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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6-30 22: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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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6-20 03:30:32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公安局
  • 2014-06-20 03:30:32
    龙泉市公安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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