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2112

发帖人:热心市民小张  发布于 2021-06-14 21:32 发表于 浙江
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
一些商户白天么占道经营。无论夜间白天长期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致使停车问题难上加难 一年罚单这么多也认了 但也希望能双向执法向这些违法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亮剑。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共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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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部门:龙泉市交警大队

龙泉市交警大队 回复

答复时间:2021-06-15 10:11 发表于 浙江
来访已收悉。我大队辖区中队已前往该路段查看并做相应的车辆停放整治工作,并与周边商家沟通,需做好道路停车位的有序停放。我大队辖区中队也会加强该路段的巡逻管控。
当前状态:已答复

问政网友回复

共有 3 条回复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 严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对于商户这样的违法行为如经本次警告后 下次依旧这样违占停车位 屡教不改 是否能给予行政处罚?

    热心市民小张 2021-06-15 10:27发表于 浙江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对于商户的违法行为 经本次警告后仍屡教不改是否能给予行政处罚?

    热心市民小张 2021-06-15 10:28发表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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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15 10:11:21
    已答复
  • 2021-06-15 10:11:21
    龙泉市交警大队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1-06-15 09:44:04
    龙泉市交警大队已受理
  • 2021-06-15 08:51:51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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