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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问题
编号:2127
发帖人:热心市民小张 发布于 2021-06-21 16:16 发表于 浙江
经劝导后仍霸占公共停车位和占道经营
经上次劝导后改路段商户依旧我行我素白天夜晚占道经营 拿出电动车三轮车等霸占公共停车位。
问政部门: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1-07-01 17:27 发表于 浙江
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我局执法人员已到现场进行查看,我局执法人员已向当事人宣传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当事人不得占用公共停车位,同时,对占道物品进行清理。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不定期开展集中清理行动,并依法对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置和教育批评。感谢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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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1 17:27:39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逾期答复
2021-07-01 17:27:39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2021-06-21 17:32:57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受理
2021-06-21 16:52:30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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