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2186

发帖人:龙泉平民  发布于 2021-08-02 15:51 发表于 浙江
污水排放
位置广源街北侧,龙福路东侧新建联建房,B18幢已经建成,下一步进行装修,排到地面的雨污水没有地方可以排放,根据浙江省政府要求的五水供治,污水零排放小区建设的要求,城区许多地方已经进行的污水改造工程,要求政府尽快合理安排我们这里公共部位的雨污水管道。
问政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1-08-06 16:38 发表于 浙江
你好,你反映的事项我局已收悉,我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后期污水改造项目中予以编排实施,感谢你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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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8-06 16:38:10
    已答复
  • 2021-08-06 16:38:09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1-08-02 17:41:04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受理
  • 2021-08-02 17:18:53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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