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反映的事项我局已收悉,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发现该项目7#楼施工升降机确实存在无证操作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我局质安中心已在8月31日对该项目责任单位下发《龙泉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同时下发《龙泉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中心“黄牌”通知书》,要求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在三日内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感谢你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小先生 2021-09-07 07:00发表于 浙江
网信龙泉
问政移动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