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贵局回复:
根据省政府浙政发(2002)2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因地制宜的开展村级安置留地工作(2002年文件)。城区留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是给村集体发展集体经济使用,不能和农村宅基地相提并论。
很现实的问题我们三村的宅基地就是分配在哪里,怎么就不能以宅地基而论,那你给我们批,我们难道不是建房吗。怎么样才算宅基地....?
亲爱的网友:
你于网络平台上提出“关于“宅基地”相关情况的咨询”已收悉。感谢你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农村宅基地属于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城区留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是给村集体发展集体经济使用的土地。国有划拨土地和农村宅基地两者之间土地性质不同。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30日
网信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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