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2347

发帖人:正义之人  发布于 2021-10-07 21:21 发表于 浙江
违法(违建)占用村民集体土地
私自搭建在老路(一植)有多,占为己有!一 影响乡村建设。二 排水沟堵塞,无法排水。三 党员户起带头作用吗!带头占地!!! 是否老百姓也能随便搭建? 地址:查田镇茶丰住田村 村委旁,庙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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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部门: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1-10-11 15:58 发表于 浙江
亲爱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我局查田中队执法人员于10月9日上午前往反映地点走访了解,据了解该地点确实存在有疑似新搭建的水泥砖墙体,以镀锌钢管为支撑,透明塑料瓦职置顶的一层建筑物1处,面积约为40余平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上述地点处置权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内,建议您向属地查田镇人民政府反映解决。感谢您对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当前状态:已答复

问政网友回复

共有 2 条回复
  • 领导,还有一处更影响村容村貌,违建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同一个村就在路边 G528国道旁,时间也过了很久也没有完全拆除。

    正义之人 2021-10-11 00:13发表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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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11 15:58:32
    已答复
  • 2021-10-11 15:58:32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1-10-08 08:55:57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受理
  • 2021-10-07 22:41:01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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