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市公安局同志,我们是锦绣苑1号楼的业主,投诉1003室业主擅自在内天井的卧室玻璃窗上左上角安装摄像头,监控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摄像头角度位置直射多家走廊大门区域,能清楚监控我们每次进出家门的一举一动,我们感觉总是被人监视着,摄像头本应放在自己大门口范围区域,而不是监控邻居的生活,这种做法时刻监视着走道里的一举一动,我们多家业主什么时候出门、什么时候回家,家里来了些什么人,都会被拍得清清楚楚,弄得现在每次进出家门,反倒像是做贼一样,严重侵犯我们的隐私,1003室业主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如果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安装者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强烈要求公安部门处理这种不道德、不法行为。


网民你好!2017年6月23日,我局依法对龙泉市锦绣苑1号楼1004室举报1003住户私自占有天井,将摄像头对准其邻居的举报进行受理并开展调查。经调查,1004室所装监控系为保护其外墙空调外机等设备使用,经民警现场告诫,1004室住户已将摄像头拍摄位置进行了调整。对开1003室与1004室住户因装修问题引发纠纷,2017年7月3日,民警依法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两户装修问题涉及违章建筑等问题,且双方在民警的主持下未能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民警当场告知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并将继续对该事件进行跟踪。
龙泉市公安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网信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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