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241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6-05-08 02:24 发表于 浙江
这是为什

上个月经过千辛万苦委托我妈妈办了个亲属关系公证,半张公证多心酸我就不说了,结果因没填清楚正确的使用类型,办出来的公证没被适用,需要换成拿到日本入国管理局使用的。为什么我明明刚刚上个月刚公证完我妈是我妈,我只不过要换个纸张,为什么又要我重新去乡里证明什么的。难道公证局连自己都要怀疑。我诚诚恳恳,真真切切希望不要这样为难我。别的市早已经一本户口簿就能解决了。心酸酸酸,心累累累。

问政部门:龙泉市司法局

龙泉市司法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6-05-14 00:37 发表于 浙江

我局公证处工作人员已经第一时间联系该咨询群众,并就办理国内公证和涉外公证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目前其涉外公证材料正在委托新的受托人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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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4 00: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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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08 02:24:56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司法局
  • 2016-05-08 02:24:56
    龙泉市司法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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