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我骑车路过华楼街十字路口,一交警上前说叫我把伞拆了,说下次看到要罚款,刚新买的遮阳伞,装上才两天呢,不过被这么一吓,立马去店里让修车师傅把雨伞给拆了,可是这几天我在路上看见各种电瓶车还是照样装着遮阳伞额,而且过红绿灯的时候交警也没有拦。所以我想咨询下交警队,电瓶车上不能装遮阳伞,不然要罚款这一情况是否属实。
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五项关于“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和第八项关于“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的。”,强制拆除收缴非法装置,罚款50元。龙泉交警大队在前两年也开展过专项整治,但主要为口头劝靠为主,效果不是很明显。今年我们也将进行专项整治。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出于安全考虑,不要加装遮阳伞:因为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后,遮挡驾驶员视线,而且影响车辆平衡,车体面积扩大,也增加了碰擦事故的发生率。尤其是遇到急转弯、刮风或道路湿滑时,遮阳伞极易产生摇晃,使车辆失去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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