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2727

发帖人:吴建飞  发布于 2022-05-27 22:55 发表于 浙江
综合执法局个别执法人员 过分执法 没有人性执法 执法不公
中山东路店门口放了几个防盗窗 综合执法局的人过来说 不准放 我们已全部清理 过了几天我们都不在店里有个客户来装货 还有一个装不下 就随手放在了店门口的广告牌下 刚好被执法局的人看到 就要罚款200元 我觉得有点过分执法了 我们不是不清理 是清理后只有一个小的花架装货装不下 过一会客户就来拉走的 这样不合理 我们是配合执法 也愿意配合搞好市容市貌的 如果说我们都没有清理 也不配合执法要罚款我们接受 配合执法了还要罚款 不能接受 希望领导能查清事实 不要对我们罚款 我们也积极配合 随时可以到店里查看 门口是否有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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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部门: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2-05-31 16:19 发表于 浙江
您反映事项已收悉,我局执法人员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对超出门窗店外经营商铺进行查处,对所有商铺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管理,并无执法不公情形,对于群众所述情况也已制作陈述、申辩笔录,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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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31 16:19:40
    已答复
  • 2022-05-31 16:19:40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2-05-28 21:10:52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受理
  • 2022-05-28 15:45:06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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