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个体户可以变更经营人。根据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办理前,请申请人先确认原个体工商户没有欠税、贷款未还清等情况。申请变更时可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场现场签署承诺书及申请书,现场变更;也可委托其他人携带变更前后经营者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签署好的承诺到场办理;目前浙江省也开通了网上办理通道,申请人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我要变更栏目申报,并在预核通过后进行电子签名进行办理。因涉及的到情形不同,具体问题可联系市场监管窗口0578-711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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