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支持。
根据您的反馈,请您提供具体的经营户名称、地点等信息,方便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处理。若您发现有哄抬市价的相关线索,您可致电我局价格监督监察科0578-7129315进行反馈。
另外,针对当下疫情形式,我局已开展涉疫医疗药品和用品价格专项检查并发放《关于涉疫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销售行为提醒告诫函》,进一步规范相关商品市场价格,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duolai 2022-12-24 14:24发表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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