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322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4-06-12 07:17 发表于 浙江
关于对同心?江南花园C6幢业主擅自违法设置路障的反映

同心?江南花园C6幢二、三单元业主擅自违法在小区公用车道上设置路障,占用公共车道,严重影响车辆和路人通行,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连应急车辆都无法通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目前已有多辆小车被路障刮擦,不少老人和小孩被路障绊倒,造成小区居民不满情绪与日俱增,请城建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问政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4-06-17 00:55 发表于 浙江

感谢网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我局经现场勘察,你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为妥善处理此事,我局已责成龙泉市叶大嫂物业管理公司,立即牵头召开“同心花园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商讨该问题的处理意见并形成会议决议,由龙泉市叶大嫂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执行委员会决议。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当前状态:已答复

问政网友回复

共有 1 条回复
我来回答
进度追踪
  • 2014-06-17 00:55:49
    已答复
  • 2014-06-12 07:17:04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住建局
  • 2014-06-12 07:17:04
    龙泉市住建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网信龙泉

问政移动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