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加快实施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见》(浙委办发〔2021〕86号)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依据浙江省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统一要求,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组成专班成员,积极开展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请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duolai 2023-03-20 09:02发表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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