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3335

发帖人:0点  发布于 2023-04-21 07:45 发表于 浙江
龙翔小区居民楼顶被架设信号发射塔
向政府领导反映一个已经严重侵害本人家庭身体健康的情况: 隔壁邻居在没有经过询问我家意见,我家从不知情的情况之下通讯公司就架设信号发射塔,就私自在隔壁楼顶引入和架设通讯公司两台大型通讯基站(信号塔),据我测量此两台(信号增强发射信号塔离)我家套房及卧室仅仅只有3米的距离,(向你们反映本人家庭成员真实身体状况:我家庭成员待在屋子里全年身体都能感到不适,甚至会出现长期头晕以及脾气易怒这些症状)在此邻居引入这两台信号发射塔之前从来不会出现这些身体不适。 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将移动信号塔安装在楼顶上是不合法的。楼顶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其他单位都没有使用权,该共用部分到底如何处置、能不能装信号塔,是要由全体业主讨论决定的,通过决定需要面积过三分之二且人数过三分之二才可以的。若未经居民住户同意而将信号塔建在居民楼上,居民可以直接投诉。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大图
问政部门: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3-05-04 11:20 发表于 浙江
市民您好,该信访事项已由信访局进行答复: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转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龙泉办事处办理,现答复如下: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经主管部门与有关运营商协商,该站点名为龙泉龙翔小区,属于5G通信基础设施,始建于2014年6月,基站项目纳入《关于同章丽水市龙泉市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与《关于同意丽水市龙泉市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20-2025年)的批复》,作为十三五、十四五网络强国国家战略通信基础设施,站点符合专项规划建设要求。2021年7月,第=方对该站点日常监测显示该站点各监测点位不同频段测得的射频功率密度值均低于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对应频率范围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的要求。2015年国家出台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根据国家标准,电场强度远小于12伏/米,功率容度远小于40微瓦/平方厘米,即符合标准,通过环保部门对我们实际生活的无线环境进行测试,电磁辐射值远低于国家标准。同样对比其它国家,美国这一标准为600微瓦/平方厘米,两者相差了15倍堪称全球最严格的标准。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基站天线辐射会对人体产生影响,目前的生活中电磁辐射普遍存在。电视,电磁炉,手机放在耳边,都会产生辐射,所以没有必要对基站辐射产生恐慌。基站所在位置为业主个人所有住宅楼顶,征得所有人确认,站址相关手续,根据《建设工程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标准》属于配建,新建楼宇将统一配建。通信基站服务于不特定的社会大多数人,承载社会公共利益,是社会公共产品,属于公共基础设施。我们的生活处处都有“辐射”,现代生活也离不开伴有电磁辐射的设备,大家要科学认识,减少对辐射的误解。如您还怀疑可由环保部门或业主指定机构随时进行检测。
当前状态:已答复

问政网友回复

共有 1 条回复
我来回答
进度追踪
  • 2023-05-04 11:20:08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逾期答复
  • 2023-05-04 11:20:08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3-04-23 10:11:58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受理
  • 2023-04-22 08:30:00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逾期受理
  • 2023-04-21 08:22:02
    问题移交至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网信龙泉

问政移动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