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3336

发帖人:0点  发布于 2023-04-21 07:46 发表于 浙江
龙翔小区居民楼顶不知情被架设信号发射塔
向政府领导反映一个已经严重侵害本人家庭身体健康的情况: 隔壁邻居在没有经过询问我家意见,我家从不知情的情况之下通讯公司就架设信号发射塔,就私自在隔壁楼顶引入和架设通讯公司两台大型通讯基站(信号塔),据我测量此两台(信号增强发射信号塔离)我家套房及卧室仅仅只有3米的距离,(向你们反映本人家庭成员真实身体状况:我家庭成员待在屋子里全年身体都能感到不适,甚至会出现长期头晕以及脾气易怒这些症状)在此邻居引入这两台信号发射塔之前从来不会出现这些身体不适。 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将移动信号塔安装在楼顶上是不合法的。楼顶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其他单位都没有使用权,该共用部分到底如何处置、能不能装信号塔,是要由全体业主讨论决定的,通过决定需要面积过三分之二且人数过三分之二才可以的。若未经居民住户同意而将信号塔建在居民楼上,居民可以直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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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部门:龙泉市政府办

龙泉市政府办 回复

答复时间:2023-05-05 09:34 发表于 浙江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主管部门与有关运营商核对,该站点名为龙泉龙翔小区,基站所在位置为业主个人所有住宅楼顶,征得所有人同意,站址相关手续齐全,通信基站服务于不特定的社会人群,承载社会公共利益,是社会公共产品,属于5G公共基础设施,始建于2014年6月,基站项目纳入《关于同意丽水市龙泉市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与《关于同意丽水市龙泉市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20-2025年)的批复》专项规划,作为十三五、十四五网络强国国家战略通信基础设施,为进一步加强电磁排放监管,2021年7月,龙泉铁塔公司委托第三方对该站点日常监测,监测显示该站点各监测点位不同频段测得的射频功率密度值均低于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对应频率范围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的要求。《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根据国家标准,电场强度远小于12伏/米,功率密度远小于40微瓦/平方厘米,即符合标准,通过环保部门对实际生活的无线环境进行测试,电磁辐射值远低于国家标准。
      为保证群众切身利益,消除辐射排放的顾虑,铁塔、环保相关单位已进行协商,可联合业主对站点进行电磁排放测试,也可由业主指定合规三方进行联合检查,如若不满足排放要求将给予相关处置。
当前状态:已答复

问政网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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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5 09:34:34
    龙泉市政府办逾期答复
  • 2023-05-05 09:34:33
    龙泉市政府办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3-04-21 11:10:21
    龙泉市政府办已受理
  • 2023-04-21 11:05:28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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