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您所述车辆已不具备上道路行驶的条件,当前我市确实存在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情况,我大队作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的专班成员单位,根据上级及工作要求,负责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查无牌、套牌、非法改装加装车辆,路面严查非标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加装雨蓬、骑乘不戴头盔等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对有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标车辆进行劝导淘汰置换。
依据前期受疫情影响的停办政策,我大队车管所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十五日的延期停办业务时限,尽量保障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群众的利益。据悉,目前浙江省已有部分试点地区开展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整治行动,并对查获的相关车辆给予相应的处罚,丽水地区也将进一步推进此项政策的实施。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详细可咨询车管所:0578-776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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