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您好,自2022年9月27日起,丽水市恢复办理商转公业务,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原商业个贷所抵押的住房已办妥《不动产权证书》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没有超过两年就不能转公积金贷款的说法。公积金转贷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原商贷的贷款余额,在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内,不超过借款人(夫妻双方)申请当期的公积金可贷额度。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贷款最高限额:1.家庭(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00万,单方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
2.非首次首套的,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单方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
计算方式: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内,贷款申请人实际可贷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近12月(含申请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20倍。(注:月均余额可通过“浙里办——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个人缴存明细打印——打印日期选择12个月——下载证明”的路径进行查询)
具体可咨询0578-711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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