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3365
发帖人:梦欣 发布于 2023-05-11 20:03 发表于 浙江
本人合法生态林被相关人员擅自划走,不归还
尊敬的林业局领导你好!我是垟畈洪桥村吴樟清..本人有承包山插花座落在塔石街道山际口西源黄坑门林权证号 :龙林证字(2006)第1309135号 四至清晰在管理经营中与毗邻山主自分山承包到户从未有过争议。然而在前几年该山林调整为生态公益的时候,山际口村有村民提出族谱记载其家族有祖坟埋在我家山林中,塔石林业站在我家无人在场的情况下擅自将我户该山林生态林补助金大部分划给山际口一组相关农户。我于去年向塔石林业站反映,该山林是我户的合法承包山所有证件档案齐全,要求林业站及时纠错保护我户的合法权益。塔石林业站回复称有祖坟的村民不同意调整,他们也没办法解决。导致该事情到现在还未解决。我想向你单位了解一下山林承包管理权益是按林权证为依据,还是按祖坟为依据?如果是按祖坟为依据的话大家有祖坟在其它人家承包山林中是否也可以要求塔石林业站将他人补助金划一部分给有祖坟的人家?垦请林业局的领导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