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350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5-01-16 18:02 发表于 浙江
何为一贯做法?是乎好象没有法律界定!

根据文件规定费用用于主次道路、路灯及绿化等建设,的确主路是看到了几条,路灯、绿化没有看到几支,次路,小区内道路也应该算吧?    这个好象真的没有专门文件界定,那请问小区内房子与房子中间的道路怎么算!根据本人理解,应该都是红线外的吧。红线内的只有我们自己门口那一点点小平米地吧。丽水市小区建设房子之间道路全都是红线外的,由市政统一建设, 就是龙泉联建小区很多市政不跟上,拖拖就过去,农民好说话,很多等不了,都自己造了。现在就变成了所谓的“一贯做法”和“理所应当”了。

请给个过的去的说法,要不真心过不去这个坑!

问政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5-01-19 17:23 发表于 浙江

你好!主要道路由政府投资建设,区间道路由农户自己建设。收取的配套费由政府统一安排,主要用于道路各类管网铺设、路灯、绿化等。若还有疑问,请联系吴科长:776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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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9 17: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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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6 1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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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6 18:02:03
    龙泉市住建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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