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3-09-11 16:56 发表于 浙江
网民你好,你反映的事项我局已收悉,今日我局对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数据进行分析,昨晚工业园区站数据出现异常,PM2.5及PM10值在18:20出现峰值,SO2及NO2指标未见异常,与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接,该烟雾是市民秸杆焚烧产生的烟雾。该事项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内,市民若再次发现秸杆焚烧情况,可拨打市民热线电话12345投诉反映。(龙泉市市区范围内建有三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分别位于工业园区、环保大楼和粮食大楼,监数据对外公布。出现烟雾在监测站点覆盖范围内能够监测到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