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3-11-12 14:23 发表于 浙江
亲爱的网友:
你提出“龙泉天璟湾1号楼202破坏外立面搭阳光房情况”已收悉。感谢你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行为属于未经审批擅自搭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在接到投诉后已于2023年10月24日派专员去现场调查,收集相关信息并核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在整理校对审批图纸与收集的信息后,我局已于2023年11月9日通过综合执法一体化大平台将案件移交至龙渊街道办事处,要求街道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特此回复!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