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3655

发帖人:不思八九  发布于 2023-11-28 11:04 发表于 浙江
董事任期届满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外部董事有关情况。某单位派了一名工作人员在甲企业担任外部董事,并不在甲企业领取任何报酬和担任职务,只是根据某单位授权情况下再行使董事权利。根据公司法45条约定,董事任期届满,如有特殊原因(如未及时改选),董事需继续履职。换言之,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如不存在未及时改选,但股东怠于更换董事的情况下),请问原任期届满的这个董事的身份或资格,如何看待?是否没有特殊情形,一般情况下任期届满,董事身份或资格是自动灭失的?假设该股东一直怠于更换董事,这个董事是否终身都要履职?
问政部门:龙泉市人民法院

龙泉市人民法院 回复

答复时间:2023-11-29 09:46 发表于 浙江
您好,如果您有具体案件或诉讼请求,可以到龙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咨询相关情况(立案庭地址:龙泉市广济街89号社会治理中心)。
当前状态:已答复

问政网友回复

共有 2 条回复
  • 谢谢,不是诉讼,仅咨询。

    不思八九 2023-11-29 12:42发表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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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9 09:46:30
    已答复
  • 2023-11-29 09:46:30
    龙泉市人民法院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3-11-29 09:42:15
    龙泉市人民法院已受理
  • 2023-11-28 15:16:21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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