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教育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3-12-28 14:38 发表于 浙江
您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21〕38号)和《丽水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21〕73号)等文件精神,龙泉市教育局等五部门于2022年1月20日出台了《龙泉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初中学校开展放学后托管和晚自习服务收费标准为650元/学期,小学参与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为460元/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