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您好!
我局近期已多次收到该处的反映件,并于1月3日派员到实地进行现场踏勘,该处楼顶搭建有两处阳光棚,上述建设行为未经审批,属擅自搭建,我局将及时移交龙渊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置。感谢反映!祝您生活愉快~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4日
网信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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