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3728

发帖人:垃圾人  发布于 2024-01-24 13:14 发表于 浙江
村干部退休
尊敬的领导:本人父亲杨元美自1990年起担任龙泉市龙南乡安和村村主任一职,一直到1999年,总共担任三届村主任,其中90年那一届,因为本村没有设立正副村主任,所以一直由杨元美同志担任,现在政府有给退休村主任每年三千多元的福利补助,我父亲从来没有领过,原因就是因为说90年那届是副村主任,但是当时本村只有村主任一人,没有正副之分,这两年一直为了这件事情跑了很多次相关单位,找了很多人,现在当时担任村书记,村委员,村里劳模,当时的乡长,乡干部,现任村委均可以证明,希望领导看见本人的求助可以帮忙看一下能否解决一下,谢谢您!
问政部门:龙泉市委组织部

龙泉市委组织部 回复

答复时间:2024-01-24 16:35 发表于 浙江

2023年12月,市委组织部、民政局收到龙南乡提交的杨元美有关申请享受离任村主要干部补助的材料,其申报的任职年限为1990年6月-1999年6月。经核查,其提交的1990年6月-1993年6月的佐证文件《关于各行政村村委会组成人员任职名单的通知》(建政(90)6号)显示,杨元美时任龙泉县建兴乡安和村副委会主任。

市委组织部、民政局依据《关于对担任正职累计10周年以上离任村干部实行定期经济补助的通知》(龙委办(2007)130号)文件精神(享受补助的对象为:建国以来担任村级正职(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高级社书记、高级社社长、大队书记、大队长、农会主任、革命领导小组组长)累计时间在10周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并结合历年离任村主要干部补助申报审核原则,杨元美同志任村级正职时间为2届6年,未达到享受龙泉市离任村主要干部定期经济补助的条件。(具体可联系市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电话0578726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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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网友回复

共有 2 条回复
  • 因为90年到93年这一届我们村里是没有设定正副主任的,所以只有一个主任,干的也都是村主任的活,所以也就是我父亲一个人担任村主任一职,这一点包括当时的村里和乡里都可以证明的,为什么活人都可以证明的事情,现在却不能享受这份待遇呢?这一点我们是想不通的!!

    垃圾人 2024-01-24 16:53发表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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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24 16:35:59
    已答复
  • 2024-01-24 16:35:59
    龙泉市委组织部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4-01-24 16:34:01
    龙泉市委组织部已受理
  • 2024-01-24 14:38:24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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